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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所得税还有许多盲区

1998-12-20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余勇

1994年1月1日起,我国开始施行新的个人所得税法。该法规定,除12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外,其余各项收入每月超过800元者,一律都得上不同程度的税。然而个人所得税一直成为各项税收中最难啃的骨头。

人们的纳税意识为什么淡薄?

北京一外企员工发这样的牢骚:“有的人挣那么多还逃税,查到了也就是补罚而已。我们挣那么少还必须去缴,为什么?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生孟雁北说:“国外宣传税法不是像我们仅仅宣传要守法。人家告诉你政府不挣钱,要用你缴的税去做很多服务于公众的事。而且我们没有非常明确的税收支出报告制度,人们对税收用得合理不合理,没法提出质询意见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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